【市交通运输委】两过河建筑物的距离
当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线间距不能满足要求,且其所处通航水域无碍航水流时,可靠近布置,两过河建筑物间相邻边缘距离应控制在50米以内,且通航孔必须相互对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交通运输委】两过河建筑物的距离
当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线间距不能满足要求,且其所处通航水域无碍航水流时,可靠近布置,两过河建筑物间相邻边缘距离应控制在50米以内,且通航孔必须相互对应。
版权所有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5620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69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电话:023-89183000 传真:023-89183222
行政审批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服务监督电话:023-12328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咨询电话:023-8875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