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 水路

【市交通运输委】船舶开工建造后多少天应当备案?

日期: 2024-12-11 11:10
字体:

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应当在船舶开工建造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