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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国际船舶保安规则》规定签署《保安声明》的双方,应当如何开展行动?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19年第1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船港界面活动或者船到船活动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危险程度的判断,要求船舶与港口设施或者其他船舶签署《保安声明》。 签署《保安声明》的双方,应当确保在船舶与港口设施或者其他船舶之间就各方所分别采取的保安措施达成协议,说明各自的责任,并按照协议开展行动。 要点:签署《保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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