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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滚装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在船舶的公共场所,标明哪些安全相关内容?

日期: 2022-09-28
根据《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3号)第十五 条的规定: 滚装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在船舶的公共场所,使用明显标志标明消防和救生设备设施、应急通道以及有关应急措施,并配备适量的安全须知,供船员、乘客阅览。 要点:标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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