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交通运输部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
欢迎您)
您好,请
登录
注销
或
注册
搜索
热门搜索:
公交线路
实时路况
车辆查询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水路
【市交通运输委】港内接班驾驶员在负责甲板值班之前应当核实哪些内容?
日期:
2022-09-28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接班驾驶员在负责甲板值班之前应当核实下列内容: (一)系泊缆绳或者锚链是否恰当; (二)正在装卸的有害或者危险货物的性质,以及发生溢漏或者失火后应当采取的相应措施; (三)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以及鸣放的声号是否正确; (四)各项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是否有效遵守; (五)是否存在危及本船的情况,以及本船是否危及其他船舶。 要点:核实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150849
【市交通运输委】港内接班驾驶员在负责甲板值班之前应当核实哪些内容?
370466
水路
20
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