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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等特殊类型船舶或者极地水域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完成哪些培训?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等特殊类型船舶或者极地水域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要点:特殊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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