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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如何重新申请?

日期: 2022-09-28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要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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