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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如何处罚?

日期: 2022-09-28
根据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或者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的相关违法行为报告审核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 要点: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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