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交通运输部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
欢迎您)
您好,请
登录
注销
或
注册
搜索
热门搜索:
公交线路
实时路况
车辆查询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水路
【市交通运输委】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如何处罚?
日期:
2022-09-28
大
中
小
根据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或者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的相关违法行为报告审核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 要点:印制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150428
【市交通运输委】建设单位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如何处罚?
370466
水路
20
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