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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各项手续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应受到哪些处罚?

日期: 2022-09-28
根据《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第44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设计审批、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手续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工作人员渎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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