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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个体工商户之外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哪些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日期: 2022-09-28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 第八 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附件2的要求;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均为不需要配备船长、轮机长或者大副、大管轮的船舶,其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不低于其所管理船舶船员的从业资历。 水路运输经营者委托船舶管理企业为其提供船舶海务、机务管理等服务的,按照《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水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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