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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许可证上注明的船舶在水上水下活动期间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许可证上注明的船舶在水上水下活动期间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及时到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未办妥前,变更的船舶不得从事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上注明的实施施工作业的单位、活动内容、水域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重新申请许可证。 要点: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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