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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的条件有哪些?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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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3号)第九条的规定: 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的条件: (一)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 (二)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 (三)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四)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 (五)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要点: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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