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 水路

【市交通运输委】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条件有哪些?

日期: 2022-09-28 0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条件: (一)已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符合船员体检标准,海船船员需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 (三)完成规定的适任培训并通过适任考试和评估以及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 要点: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条件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