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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违反《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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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2019年第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前款“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包括下列情形: (一)无《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船员培训的。 要点:违反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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