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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第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应当向具有相应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材料。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申请适任航区(线)扩大或者延伸的,应当向负责相应航区(线)发证工作的发证机构提交本规则第二十条第(一)、(二)、(六)、(八)项规定的材料。 要点:变更《适任证书》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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