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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在哪些情形下,许可证的持有者应当及时向原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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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第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原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水上水下活动中止的; (二)3个月以上不开工的; (三)提前完工的; (四)因许可事项变更而重新办理了新的许可证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批准的水上水下活动无法实施的。 要点:需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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