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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除哪个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或者在上述报告中进行签注?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年第6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除海事管理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或者在上述报告中进行签注。 要点:不得扣留、收缴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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