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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将受到何种处罚?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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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第2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要点:不优先安排紧急作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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