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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港口理货业务人不得兼营哪两种业务?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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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第2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得兼营港口货物装卸经营业务和仓储经营业务。 要点:港口理货业务人业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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