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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港口经营人接靠船舶对码头的性质和功能有和要求?

日期: 2022-09-28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第2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码头竣工验收确定的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不得超过码头靠泊等级接靠船舶,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接靠满足相关条件的减载船舶除外。 要点:接靠船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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