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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手续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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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设计审批、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手续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办理手续时存在渎职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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