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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协议应当怎样备案?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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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1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运价协议等,应当自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下列规定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一)班轮公会协议,由班轮公会代表其所有经营进出中国港口海上运输的成员备案。班轮公会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供该公会的成员名单。 (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运营协议、运价协议,由参加订立协议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分别备案。 要点:协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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