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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计划入港或者在港的船舶保安等级高于港口设施的保安等级时,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应怎么做?

日期: 2022-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3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计划入港或者在港的船舶保安等级高于港口设施的保安等级时,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应当与船舶保安员或者船公司保安员协商,对有关情况做出评估,确定适当的保安措施,签署《保安声明》;计划入港或者在港的船舶保安等级不得低于该港口设施保安等级。 要点:船舶的保安等级和港口设施保安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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