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 水路

【市交通运输委】《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在保密方面应当满足哪些要求?

日期: 2022-09-28 0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3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应当保密,港口设施和承担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的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防止擅自接触、泄露的措施。 要点:评估报告保密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