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3号)第七条的规定: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和后续修订;
(二)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三)为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在3级保安状态下,实施交通运输部发出的保安指令;
(五)收集、整理、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港口设施保安信息;
(六)进行港口设施保安训练,参加港口设施保安演习。
港口设施经营人按照规定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
要点: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