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哪些区域不适用于《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第五十六条 经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水路运输,不适用于本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船籍登记的船舶临时从事内地港口之间的运输,在台湾地区进行船籍登记的船舶临时从事大陆港口之间的运输,参照适用本规定关于外国籍船舶的有关规定。要点:不适用情况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