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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哪三个“同时”?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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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第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要点:三个“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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