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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出租汽车保管乘客失物是否能收取保管和奖励费用?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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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巡游出租汽车运管服务规范》规定“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据此,及时交还失物是驾驶员营运服务的责任。您在送还失物时,如果乘客没有主动支付保管和奖励费用的,您不得强行索取,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返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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