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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什么情况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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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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