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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当证据存在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措施?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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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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