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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有哪些情形的,应当提交执法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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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执法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一)拟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的; (二)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或者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管辖区域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三)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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