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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举行的听证活动中,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或记录员?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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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八十条的规定: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制作听证笔录工作。听证主持人由执法部门负责人指定;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或者记录员。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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