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渝交规〔2023〕11号)核心条款五:终止行政裁决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第十条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制作《终止行政裁决通知书》,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申请人撤回行政裁决申请的; (二)争议双方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一致的; (三)申请人提交行政裁决申请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四)依法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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