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渝交规〔2023〕11号)核心条款八: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裁决决定的,行政裁决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裁决机关逾期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可以依法在六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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