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计〔2019〕121号)中,县道、乡道、村道的规划由谁编制和批准?
根据《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计〔2019〕121号)第十三条规定:县道建设规划应当由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每五年编制一次,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协助乡级人民政府每五年编制一次,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报市交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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