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计〔2019〕121号)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谁组织交工和竣工验收?
根据《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计〔2019〕12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由区县(自治县)交通局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交工、竣工验收合并的项目,由区县(自治县)交通局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验收。由区县(自治县)交通局组织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邀请同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市交通局应当将项目验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