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通组公路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计〔2018〕84号)中,通组公路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立项?
《重庆市通组公路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计〔2018〕84号)第十六条明确“纳入通组公路计划项目库并由市交通局下达计划的项目视同立项,各区县(自治县)可直接开展设计工作”。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