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通组公路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计〔2018〕84号)中,通组公路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委托专业监理单位?
根据《重庆市通组公路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计〔2018〕8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理模式,鼓励以乡(镇)为单位组建监理组或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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