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渝交执法〔2022〕1号)修订主要删除了哪些重复规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中明确: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应作广义上的理解,不仅包括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的“黑车”,也包括虽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是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使用无效的车辆营运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班线营运活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已涵盖《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内容,为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出现同一违法行为适用不同法则情况出现,删除部门规章重复规定事项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