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施工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施工单位会被处罚吗?
施工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符合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形,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依法对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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