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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运输委印发的《重庆市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渝交规〔2022〕7号)中,监督检查的结果如何处理?

日期: 2022-10-2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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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单位检查结束后将印发监督意见书,被监督单位应及时根据监督意见书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复,交通主管部门对年度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监督检查发现从业单位和造价从业人员的造价活动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交通主管部门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并按《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纳入信用评价;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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