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为全面落实“路长制”,需要细化落实哪些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路长会议制度,总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路长巡查销号制度,原则上总路长、县级路长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乡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处治完毕后进行销号,总路长要对处治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三是要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根据考评结果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