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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经营者,可以从事的驾驶员培训业务有哪些?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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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七条的规定: 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要点:从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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