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站》《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有条的规定:
件的地方实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体现差异性、典型性。通过试点,探索工作方法,评估试点效果,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提醒其他社会车辆避让。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建议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试点自学直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