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站》的规定:
配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押运人员,是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制度。配备押运员,有利于危险货物脱落、扬撒及燃烧、爆炸、泄漏时的应急处理;有利于保证危险货物一直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防止被盗、丢失;有利于在发生运输事故后,迅速报警,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和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以保证驾驶员安心驾驶。同时,押运人员还可以提示驾驶员安全驾驶。
除驾驶人员外,必须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押运人员的配备分以下几种情况:
(1)除驾驶员外,配备专职押运人员;(2)由副驾驶员兼押运人员;(3)由于押运人员是重要的专职工作,长途运输的双驾驶员不宜也不应该兼任押运人员。因为长途运输的双驾驶员,在运输的过程中要求一个驾驶、一个休息,所以不宜也不应该兼押运人员。
不管上述哪种情况,押运人员都要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