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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些工作职责?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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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政策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 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四)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五)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及时 如实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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