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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多长时间举办一次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联合应急预案演练?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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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第九条的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部门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应设置具体场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战演练,重点磨合和检验各单位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与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可合并开展。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预案演练。 要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演练过程中主管部门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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