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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装载危险货物的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的重大维修、改造,应当委托何种企业实施?

日期: 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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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装载危险货物的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的重大维修、改造,应当委托具备罐体生产资质的企业实施,并通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维修、改造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要点:罐体委托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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