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905号)等相关规定,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费通行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持有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跨区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二是《跨区作业证》登记信息与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号牌一致且无涂改;三是收割机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除装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常用必备配件外,未装载其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