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包括地铁、单轨等)的设施设备,其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主要指对轨道设施设备进行计划性周期维修、整治,或用新资产替换报废资产,以及进行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升级,包括土建设施、线路、车辆、供变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站台门等关键设施设备。
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应尽量避免影响正常运营。如果确实需要中断列车运行、缩短运营时间、封闭车站或长时间限速,运营单位必须进行必要性论证后,向市交通运输委报告,并按照轨道交通运营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项目需严格按照行业有关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夜间施工后需立即投用的项目,必须由运营、监理、施工单位联合确认安全后方可投用。涉及信号、车辆等关键设备的项目,还可对其开展针对性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