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2023年《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和2025年《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对我市水上交通信用监管提出新要求,为更好衔接上位法规,适应新形势下的水上交通信用监管需求,需对《重庆市水上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新版《重庆市水上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5〕14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水上交通领域仍按照《重庆市水上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3〕3号)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修订新增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支流船员信用评价标准,使我市水上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覆盖更全面,进一步提升我市水路运输领域信用监管效能。
本次修订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文件针对不同等级评价主体制定了不同的应用措施,主要集中在检查频次、业务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比如,AA级、A级主体原则上一年检查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业务、在财政性资金补助、招商引资配套优惠、税收优惠、创业扶持等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