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专题
答:
是的。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洒落等原因,造成高速公路路产(如护栏、路面、标志标牌、绿化、机电设备等)损坏的,责任方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邀请评估机构单独评估,评估费用由造成损坏方承担。项目收费应包含公路修复所需的交通组织、拆除、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赔偿金额主要依据《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综合考虑路产在修复过程中的拆除和安装、调试、交通组织等因素,测算得出。赔偿价格包括了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等综合费用。
一是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窗口扫描缴款码缴费;二是执法机构开具缴款单,当事人到银行柜台缴纳或者通过手机银行APP“非税缴费”板块输入“缴款码”缴纳。